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夏立芳
单位:浙江信大律师事务所
QQ: 437159286
律师介绍: 夏立芳律师,女,籍贯浙江省象山县,中国共产党党员,汉族,1974年8月出生,毕业于中国青年政治学院,法律本科文化程度,律师执业证号:133022009... 查看详细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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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作人是否有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的义务?
作者:象山律师 来源:宁波象山律师网 时间:2014-10-16 14:56:27
定作人是否有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的义务?
在承揽合同中,协作履行更为重要,尤其是定作人协助承揽人完成约定的工作。如定作人提供材料、图纸、技术资料、样品的,定作人应按照约定的期限、数量、质量予以提供,若提供的上述物品、文件不符合要求,接到承揽人通知后应及时答复并采取相应措施。若怠于答复且未采取处理措施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(如延误工期、停工待料等),定作人应当赔偿。
根据承揽合同的性质需要定作人的协助才能完成约定工作的,定作人未履行应尽的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按期完成,承揽人可以延长履行期限,定作人逾期仍不履行,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,使得该合同效力提前终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