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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理会"人身安全保护裁定" 男子一再侵犯前妻被公诉

作者:象山律师  来源:宁波象山律师网  时间:2014-10-16 11:53:48

  去年5月25日,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发出首个“人身安全保护裁定”。如今,当初被“人身安全保护裁定”限制特定行为的男子程某,因再次犯罪被起诉。

  程某与代某于2011年结婚,婚后不久,程某开始对代某进行辱骂、殴打等家庭暴力行为。代某无奈之下,请求罗湖法院判决两人离婚。两人离婚后,程某仍然不断骚扰、恐吓代某,代某遂因此向法院申请“人身安全保护裁定”,但程某并未因此而有所收敛,仍多次前往代某住处对其进行殴打。代某向公安机关报案,并明确表示拒绝和解,要求严惩程某。代某的伤情最终被鉴定为轻伤,后来,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罗湖区人民检察院在对案件进行全面审查之后,正式以故意伤害罪对程某提起公诉。

  “人身安全保护裁定”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、防止家庭暴力继续发生,根据受害人的申请,经审查后作出的具有强制力的裁定,是对受害人的一道“护身符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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